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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此!不然你就看不到,我发财比你有钱的时候了!”。
    毫无意外,又是一道声音传来,明明语气很平静,可这说出来的话就有些气人了。
    “大白天你就别做白日梦了。”
    梁书一屁股坐在马车上,脸带笑意,哼了一声,“自大.........不过小爷、喜欢。”
    第22章
    梁书走后,村里恢复了往日的安宁,就连梁发财和花春两人晚上都不吵架了,一时间每逢固定时间,村里人没有听到他们的吵闹声时,还有些不习惯。
    而最高兴梁书不在村里的一人,是一位三十几岁混吃等死的刘姓男子,此人身材矮小,浑身干瘪,表面来看,绝对猜不到他的岁数。
    相比于村里人还算温饱的生活,这人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,连黄米也都没有,就更别说油盐酱醋茶了,到处在村里人各处蹭饭,蹭完饭就去镇上找酒喝,喝个烂醉后,还调戏人过往的姑娘,一般深夜才会回到村里。
    梁书在的时候,平日里见他就打,只因为他一次去偷人家里挂着的腊肉时,被他逮了个正着,暴脾气上来,不由分说追着他打,一直打到他不敢去人家里,就连靠近都不敢,这才放了他。
    后头只要梁书在时,他都不回村,满打满算有两个月都不在村里了。
    梁家出事那几天,因着他说了一些好听话,酒馆喝酒的官家大老爷赏了他好几坛,喝了之后睡了好几天,白天回来打听消息时,就看到梁书出村了,可把他高兴的了,只差没高声欢呼。
    当刘贵见到金香玉时,暗地里,深深吸了一口气,那是花骨朵儿开了的香味,他,闻到了!
    “嘿嘿,香玉儿,露儿,我回来了!想我了吧,别急,我这就来见你们。”
    刘贵这人吧,名是个好名,人却不怎么样,家里亲戚都因他好吃懒做远离了去,懒得同他打交情,只恨为什么当时爹和娘生下他时,怎么没把他摔死,让他这么个祸根留了下来,祸害刘家名声。
    别人一想起刘家时,不记得刘家大儿子有多能干赚钱,不记得刘家二儿子有多么好的手艺,能在镇上做起客栈大厨,不记得三儿子有多么发达去了长安,而是偏生记得这个最小的,无赖,好色的小儿子,活生生把自己发病的娘气死,还毫无悔改之意。
    刘贵在伴溪村待了三十几年,看中了两个姑娘,朝露和金香玉。
    朝露的家他去过,还没踏进去一步,就被小姑娘打了出去,不让他进门,不为别的,就因他拿了人辛苦挣来的铜币,朝露转个身也没关门,就去了灶房给当时还在的婆婆端药,就见他鬼鬼祟祟的出了门,手里还捏着她刚赚来的钱。
    朝露凶狠的瞪着他,转身就去了灶房,拖了个小斧子出来,“把钱给我放下!不然我劈死你!”。
    “哎哎哎,别别别,我这就给你,嘿嘿。”
    刘贵这人狡猾的很,装作要把铜币还的样子,实则溜得很快,一溜烟儿就冲着院外跑去。
    朝露人小,追了一段距离都没追上就放弃了,喂给婆婆药之后,又出去多做了一份工,将丢失的铜币赚了回来。
    长大了,朝露在打理小院的时候,在院外围了竹栏,不为别的,就是防这人。
    刘贵看中的两个姑娘,连带着把人院子什么地方都熟悉了个遍,第一次在朝露家拿了铜币之后,后头只要去了,他都没有好果子吃,不是棍棒等着他,就是斧子和刀,反正没好脸色。
    “不就是看你比□□长得好看了那么一些,才盯着你,敢对我下狠手,以后有你求饶的时候。”
    后头他想方设法想要取了姑娘贞洁的时候,奈何一次都没有成功,朝露压根就没有上过当,也苦于香玉整天都在家里刺绣,他对于这两个姑娘都没有得手。
    如今回来,他自然要准备动手了。
    先是观察了好几天,金香玉那头依旧没有什么动静,除了郁雪海时不时在家,与往常一样没什么区别,他要下手的时机,肯定是要等人不在的时候。
    倒是远远看见朝露身旁一直有人时,心里不住的唾弃,“真是个□□,还以为你有多高尚呢,这么快家里就有个男人了,我呸!看你跟镇上美仙院里的姑娘也没什么两样。”
    “嘿嘿,不一样的,不过是人伺候的多,你伺候一个。”
    老牛要吃嫩草的刘贵,看着他看中的草已经属于了别人,发怒的同时决定了今晚就对朝露动手,让她尝一尝他的厉害,这就是背叛他的下场。
    在刘贵的眼里,他看中得就是他的,不允许任何人来抢夺。
    深夜,为了壮胆喝了一瓶酒的刘贵,偷偷摸摸拿着梯子来到院外。
    脚踩上落叶时,房里压在被子上的血云,瞥了一眼外头,整个人消失在了屋内。
    “露儿,我来啦,你可想死我了,”刘贵美美的爬上梯子,站到竹栏上。
    这时血云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背后,眼神无波看着他自说自话。
    月光下,两道身影的影子落在